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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信仰,是容不下私毫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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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點了開了旅行社網頁,開始瀏覽起機票。桃園起飛,哪裡轉機,哪裡又轉機,稅金是不是貴得嚇人,是搭過的航空公司嗎?無一不令人心動。身為三隻小貓的平面風景事務所讀者或去你的旅行社社員也期待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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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印度回來是一年前的事了。朋友W說,那好像是你一輩子的事了。
我說,你怎麼有錢和時間去旅行兩年?朋友S說,有錢和時間都不難,難的是你要選擇什麼生活方式。

常說,印度回來後,旅行成為生活信仰。說了算,信仰需要我的盲從,需要我的跟隨,需要我的崇拜。信仰是最高指導原則,是人生的導師,是獨排眾議的勇氣,只是宗教成了旅行,成了一種生活態度,一種生活方式,一種生活規範。而當旅行成為信仰,就不容私毫來自自己或眾人的懷疑。像是基督徒捧著聖經,絕不發生婚前性行為;像是慈濟師姐做資源回收志工時,熟記每一句靜思語。而信仰旅行的我只管不停的旅行,用旅行的概念來設計我的生活。經過以上的裡想化自我洗腦儀式,於是相信,於是向前,於是無論如何,於是義無反顧。既然是信仰,就不再思考一些無謂的問題,要把錢花在哪?有沒有時間?是不是正確的選擇?我的神告訴我馬上去旅行,因為旅途上有全部我想知道的答案。當然信仰/旅行也靠個人造化,參得透才能得到世界,否則稍不虔誠,旅行就缺乏了足夠的信念加持;動搖了,信仰就會崩裂墜跌,成為一介平民。

總之,如果信仰了旅行就可以不停起飛,我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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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是指對聖賢的主張、主義、或對神的信服和尊崇、對鬼、妖、魔或天然氣象的恐懼,並把它奉為自己的行為準則。信仰是人對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等的選擇和持有。信仰體現著人生價值、人生意義的可靠落實。唯信仰過程必須是經過內在回應的,其中需透過個人的經歷和對靈性的追尋,進而選擇一種適合自己的信仰。信仰可以獲得,可以被塑造,也可以被拋棄。(節錄自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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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橋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